关于推荐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七届 会员和理事会候选人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依据《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省青企协拟于2024年1月召开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现就做好会员和理事会候选人推荐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 二、推荐条件 (一)会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自愿遵守本会章程,热心青年企业家发展事业,具备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 4.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所在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群众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5.在湖南省境内的企业或参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下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担任总公司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6.原则上会员入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湖南户籍或为在湖南的常住人口。 7.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8.由市州推荐的会员一般应是市州青企协会员;由其它单位推荐的应符合会相应的推荐条件。 9.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各推荐单位可推报1-2个小微企业负责人作为会员推荐人选(在推报表中注明“小微企业会员”)。 (二)理事条件 理事候选人从会员中择优提名,应为在市州或行业内具有较强代表性,具有履职工作能力,且支持参加省青企协各项活动的人选,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参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下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担任总公司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2.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型及以上企业规模要求。 3.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积极投身共青团助力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三)常务理事条件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符合理事基本条件,并从理事候选人中择优提名。 (四)副会长条件副会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负责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在民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或在外资企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 2.热心公益事业,有意愿、有能力、有精力参与省青企协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 (五)会长条件会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在民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或在外资企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主席)、秘书长。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共青团事业和省青企协工作,是行业领袖或领军人物,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将协会建设更好。 (六)秘书长条件秘书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提名选任,同时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主席)、秘书长,且与会长不得来自同一单位。 (七)副秘书长条件副秘书长从协会全体会员产生,任命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在省青企协工作中积极承担责任、主动推进工作、有效推动落实的人为副秘书长。 三、会费收取 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须按照会费标准和档次缴纳会费。 四、工作要求 请符合候选人条件的青年企业家积极参与,将提名推荐表、一寸白底照片、营业执照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1月3日前递交至省青企协秘书处电子邮箱hnqqx@163.com。 各位青年企业家要认真对照会员标准和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核查,协会将直接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予以通报,且五年内不得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禹贤18173511990 乔金蓉18229761900 李家慧17838229228 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湖南省第七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候选报名表
关于推荐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七届
会员和理事会候选人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依据《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省青企协拟于2024年1月召开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现就做好会员和理事会候选人推荐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
二、推荐条件
(一)会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一)会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自愿遵守本会章程,热心青年企业家发展事业,具备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 4.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所在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群众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5.在湖南省境内的企业或参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下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担任总公司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3.自愿遵守本会章程,热心青年企业家发展事业,具备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
4.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所在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群众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5.在湖南省境内的企业或参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下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担任总公司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6.原则上会员入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湖南户籍或为在湖南的常住人口。
7.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8.由市州推荐的会员一般应是市州青企协会员;由其它单位推荐的应符合会相应的推荐条件。 9.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各推荐单位可推报1-2个小微企业负责人作为会员推荐人选(在推报表中注明“小微企业会员”)。
7.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8.由市州推荐的会员一般应是市州青企协会员;由其它单位推荐的应符合会相应的推荐条件。
9.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各推荐单位可推报1-2个小微企业负责人作为会员推荐人选(在推报表中注明“小微企业会员”)。
(二)理事条件
理事候选人从会员中择优提名,应为在市州或行业内具有较强代表性,具有履职工作能力,且支持参加省青企协各项活动的人选,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参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下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担任总公司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2.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型及以上企业规模要求。 3.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积极投身共青团助力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理事候选人从会员中择优提名,应为在市州或行业内具有较强代表性,具有履职工作能力,且支持参加省青企协各项活动的人选,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参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下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担任总公司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2.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型及以上企业规模要求。
3.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积极投身共青团助力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三)常务理事条件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符合理事基本条件,并从理事候选人中择优提名。
(四)副会长条件副会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负责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在民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或在外资企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 2.热心公益事业,有意愿、有能力、有精力参与省青企协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
(四)副会长条件副会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负责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在民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或在外资企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
2.热心公益事业,有意愿、有能力、有精力参与省青企协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
(五)会长条件会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在民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或在外资企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主席)、秘书长。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共青团事业和省青企协工作,是行业领袖或领军人物,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将协会建设更好。
(五)会长条件会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在民营企业担任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或在外资企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主席)、秘书长。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共青团事业和省青企协工作,是行业领袖或领军人物,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将协会建设更好。
(六)秘书长条件秘书长候选人从常务理事候选人中提名选任,同时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主席)、秘书长,且与会长不得来自同一单位。
(七)副秘书长条件副秘书长从协会全体会员产生,任命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在省青企协工作中积极承担责任、主动推进工作、有效推动落实的人为副秘书长。
三、会费收取
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须按照会费标准和档次缴纳会费。
四、工作要求
请符合候选人条件的青年企业家积极参与,将提名推荐表、一寸白底照片、营业执照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1月3日前递交至省青企协秘书处电子邮箱hnqqx@163.com。
各位青年企业家要认真对照会员标准和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核查,协会将直接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予以通报,且五年内不得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禹贤18173511990
乔金蓉18229761900
李家慧17838229228
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湖南省第七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候选报名表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湖南省第七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候选报名表